这也是他敢在群里说那些话,没人反驳的原因。
而沈景,以民谣歌手的身份,成为超一线歌手,他的粉丝群里还是非常庞大的。
而且民谣圈子粉丝粘性都非常高,毕竟真正能把民谣唱出味道的歌手,除了嗓音以外,自身也有经历和故事。
在地球上,许多民谣很好听,但也只有极少的人能唱出那味儿,同样一首歌,就只有一两个人能唱出那味儿,哪怕这个人的唱功技巧极好,也打动不了观众,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演唱者缺少了故事。
当然,以平凡的故事打动人心,这也是民谣的魅力所在。
在短暂介绍之后。
演唱正式开始。
刘林这首歌的名字叫《溜街》。
名字简单明了。
写的就是外出奋斗的年轻人,深夜走在街上的所见所闻。
舞台中央。
沈景手持吉他,面前是话筒支架。
他轻轻拨弄琴弦,弹出一串婉转悠扬的曲调。
“你何时想过这样。”
“行走在深夜的街上。”
歌声娓娓道来。
现场一片安静。
所有人都沉浸在歌曲讲述的故事里,这就是民谣的魅力。
没有摇滚的热烈,也没有情歌的撕心裂肺。
平凡而普通的曲调,如同一杯老酒,绵密悠长.
当沈景唱完最后一句。
安静的现场顿时爆发出一阵潮海般的欢呼声。qula.org 苹果小说网
台下的欢呼声和热烈的掌声此起彼伏。
有不少人眼里泛着泪花。
这首歌写得很现实,也很容易引起观众的共鸣。
舞台上。
沈景得意的看了眼歌手区的俞华,然后对着台下观众鞠躬。
在更加的掌声中,主持人上台,问了沈景几个粉丝的问题之后,沈景就重新回到了歌手区。
这次演唱很完美,比他语气的要好上不少。
“俞华,这些你该想通了吧,即便当初你和我一起去面试,你也不会赢我,我叫不叫你起床,根本不重要。”
这些年,沈景内心深处对俞华有愧疚。
毕竟当初确实是他不光彩。
但是这次,他如果赢了俞华,这些年心里的负担,也就彻底消失了。
当沈景这首歌唱完之后,评审团响起小声的议论。
“刘林这首《溜街》,算是民谣的上乘之作。”
“这首歌把年轻人在外漂泊的那种孤独感,给写活了!”
“不愧是民谣绝活制作人,质量在线啊!”
“这首歌在所有民谣歌曲中,可以算得上顶尖了!”
“秦岚这下麻烦了。”
“秦岚如果真的是民谣,恐怕要翻车!”
评审团的位置就在歌手区域的不远处。
沈景能隐约能听到议论声。
他不禁更加得意起来。
就在大家都在讨论的时候。
舞台上,主持人对秦岚和俞华的采访已经结束。
秦岚退到她所在的区域后。
主持人对俞华摊手道:“下面有请歌手俞华,为大家演唱秦岚的新歌。”
他说完,朝舞台旁边走去。
舞台上,灯光开始变幻灰暗的氛围。
节目组的助理早就准备好了一张凳子,前面放了话筒架和话筒。
俞华抱着吉他坐了下来。
大屏幕上,出现歌曲信息。
《斑马!斑马!》
演唱:俞华
词:秦岚
曲:秦岚
啪!
聚光灯打在俞华身上。
他抬起头,扫了眼舞台下的观众,接着目光扫过评审团。之后到秦岚的队伍,最后定格在沈景的身上。
两人四目相对,俞华报以一抹淡笑。
他深吸口气。
手指放在琴弦上,轻轻的拨动出第一个音符。
乐队老师也跟着他的吉他声加入进来。
前奏婉转悠扬,配合吉他打底,伤感的氛围瞬间袭上观众心头。
“斑马斑马,你不要睡着啦!”
“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。”
“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。”
“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。”
俞华的嗓音低沉,带着淡淡的沙哑。
当他唱起时,配合着主歌那强烈的画面感。
观众瞬间就带入进去,那种孤独无助,甚至焦虑的思绪交织在一起,让人心里不由的一紧。
“斑马斑马,你回到了你的家。”
“可我浪费这我寒冷的年华。”
“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”
“为我打开啊!”
俞华眼里泛着泪光,他拿着这首歌已经在练习室里唱了无数次。
每次唱到这几句的时候,都会忍不住喉咙发紧。
漂泊的这段经历在脑海中闪过。
一个人背井离乡,拼了命的想要融入这个星球。
那种为了梦想拼尽全力,却一次次的碰壁的苦涩,只有经历过才懂。
他冬夜卖过唱,也在夏日暖阳里搬过货。
他见过凌晨三点的月光,也见过清晨第一缕暖阳。
俞华的歌声,像是在述说,也像是正在经历。
那种想要融入的心情,既无奈又狂躁。
那歌手区域的沈景,已经不自觉的握紧拳头,这首歌曲调很平淡,却让他心里掀起无尽的波澜。
“斑马斑马,你还记得我吗?”
“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。”
“斑马斑马,你睡吧睡吧!”
“我会背上吉他离开。”
唱到这里的时候,制作人区域的那几位王牌制作人,浑身一震,瞳孔猛的一缩。
“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!”
“这词!”
“.”
四位王牌制作人,听到这一句,都察觉到不寻常的感觉。
几位制作人纷纷坐直身子,牙关逐渐咬紧,期待着接下来的歌词。
“斑马斑马,你睡吧睡吧”
“我要卖掉我的房子”
“浪迹天涯!”
刷,四位王牌制作人瞬间从位置上站了起来。
他们死死的盯着台上的俞华。
舞台上。
俞华放下手中的吉他。
绕过面前的话筒,对着观众深深的鞠了一躬。
然后,在热烈的掌声中,看向歌手区的沈景。
唱完这首歌之后,他心里轻松不少,过往的那些,现在已经不重要了。
感受到俞华的目光。
沈景和他对视两秒,最终低下了脑袋。
他还记得那个夏天,两人光着膀子,在出租屋内喝酒,肆无忌惮的畅谈未来。
他也记得,两人围了争论谁的技巧是对的,他们可以吵到面红耳赤,差点打一架,但是但是争出胜负之后,碰一下酒瓶又是好兄弟。
这些都过去了。
也回不去了。